“当前,我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有不少是外界误读了,其实不合格的食品并非就是不安全的”,近日,在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举行的食品安全年会上,某食品学院教授如是说。
不合格食品并非不安全食品,含致癌物质并非致癌食品,这位教授的话分析起来十分荒谬。所谓标准,就是需要食品生产企业共同遵守的规则。不符合标准,也就是不合格,那就对人身体存在潜在危害。不能因为一时没有看到危害,就说危害不存在。难道非要等吃死人了或者当场拉肚子才叫不安全?难道非要今天吃了明天就得癌症才叫致癌食品?果真如此那还能叫“食品”吗?应该叫做毒药了。
这本是非常简单的因果逻辑,却被这些专家教授们的概念式判断搞得似是而非。作为教授专家,其一言一行都很容易左右人们的态度,如果连最基本的逻辑关系都没有了,连最基本的从量变到质变的哲学道理都不顾了,我们还能寄望于他们吗?百姓“误读”可以,但专家如果“误导”,那恐怕不是好心,而是别有用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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