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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活人办丧事,好“孝顺”的支书!(图)

2012-07-04 01:15:14 来源:仪征之声 浏览次数:0 网友评论 0

  

  81岁老人好好活着,家里咋来了“丧事锣鼓队”?6月19日,此闹剧发生在云阳县鱼泉镇。记者昨天调查得知,肇事者竟是当地一名村支书。目前,村支书已被警方治安罚款500元,镇纪委介入调查。(7月2日《重庆商报》)

  对“不听话”村民,村支书用如此下三滥手法,直叫人瞠目结舌!如此歹毒,与地痞流氓已没有丝毫分别!人们不禁要问,如此小丑式的“父母官”,何以对“父母”有如此刻骨仇恨?其牛气到底从何而来?

  一在隐藏得深。分析这类事件发现,多发生在偏远落后地区,他们往往把持一方,利用国家法律监督“鞭长莫及”的漏洞,巧妙地避开了正常监督视角,“山高皇帝远”,造就了一方土皇帝:不仅民主意识欠缺,官本位思想严重,群众观念和沟通服务本领更是全无,直至依仗职权,为所欲为或胡作非为,成了“只会当官,不会做人”的蹩脚村官。一个小老百姓,胆敢冒犯官威,影响自己的仕途和钱途,不“孝顺”你“孝顺”谁?

  二在利益结盟。有一个奇怪现象值得思考,在很多地方暴露出来的村官腐败等问题,往往与上一级政府部门有千丝万缕的利益“瓜葛”,甚至基层村官成了他们的“摇钱树”和利益输送链。利益结盟的最直接表现,就是对某些村官在基层的胡作非为,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查处起来也是蜻蜓点水,能蒙则蒙。这从“以治安罚款500元”就可见一斑。撇开这位支书“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”是否涉嫌触犯刑法,即便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也应“处十五日以下拘留,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”,而不是仅仅罚款了事。罚款高出上限300元,难道就算是对一个国家党员干部“影响极坏”的重罚了?在我看来,只是想堵村民的嘴巴:你看,都打了板子,是否就可以不再作声了呢?

  三在村民权利空间狭窄。在当地村民眼中“就是贱卖土地”,为何却堂而皇之成了地方“统一标准”?显然,这个“标准”产生于办公桌,由长官说了算的。这哪里能看到一点村务公开、村民自治的影子?而一旦有“刺头刁民”跳出,便使出惯用的伎俩:用胡萝卜安抚,以办低保当诱饵(如果再有不服者,是否也会如此效法呢?)。对拒不领情者则立即大棒伺候,“恩威并重”里,哪里还有一点民主民生可言?哪里还有一丝政府形象和法律的尊严?

  在倡行法治的时代,类似村官横行无道的新闻屡屡出现,不得不让人们对任何公权岗位都起了担忧之心。事实也的确如此。当权力与由此衍生的巨大利益诱惑联姻,再小的单位也可能出问题,再小的芝麻官都不会自动生成免疫力。对此,只有依靠规范和监督村官的用权行为,依靠监督部门的步步跟进,但事实证明,遏制“小鬼当家”的恣意妄为和胡作非为,光有体制内监督还远远不够,消除监督盲区,更要有体制外的监督,还权于民,让权利来制约权力,而不是仅仅依靠上级对下级的规范和监督。这或许才是最便捷、最可行也最有效的途径。

[作者: 晴川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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