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、山东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……昨天一大早,来自全国各地的电话打进本报热线,“热”得让接线员晕头转向。所有的来电都指向一个人——董仲彬。献血48次,却因为贫困而拖着患病的身体沿街乞讨,董仲彬的遭遇经过本报报道和腾讯转载后,立即受到了全国网友的关注。大家纷纷伸出援手,希望通过自己微薄的力量帮忙他渡过难关。截至昨天下午6点30分,董仲彬已经收到了全国网友捐给他的爱心款1.7万余元。而在网上关注此事的网友超过了十万人次,人们希望,董仲彬不要流血又流泪。(5月27日《都市时报》)
献血先进个人。乞讨治病。捐献器官。三个颇具新闻内涵的词组合在一起,准确击中了人们内心的敏感神经,引起民意质疑狂潮也就在情理之中。但是,该新闻中让笔者不明白的地方实在太多。
其一,献血与患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联?献血对身体没有影响,相反,还好处多多,这是不容争议的事实。献血者会生病,没献血的也会生病。献与不献,都可能面临治病困境,即流不流血与流泪与否是两码事,何来英雄流血又流泪一说?人们的爱心奉献是建立在“好人有好报”的社会道德意愿自觉基础之上的,撇开那几个关键字眼,依然还会如此。将献血与患病相连,对于当事人而言,可以理解,但媒体不该这样理解,甚至还利用人们对社会某些现象的不满情绪来绑架民意,这似乎就有点别有用心——让人难过。
其二,患者上街乞讨之前有没有向政府机构求助?按照正常逻辑,患者求助的最好途径,首先应该是政府有关部门,而非媒体。如果政府根本不知道患者情况,又谈何给予救助?而据报道,昆明市文明办注意到董仲彬的报道之后立即表示,在调查了解董仲彬的事情之后,尽力对他给予帮助。哪怕这是迫于民意的觉醒滞后,但至少表明,一是政府并不知情,二是政府对民生困难并未不管不顾。那么请问:在新闻出笼之前,媒体有没有证据表明,政府对其不闻不问?果如此,那政府就有责任。而且,即便政府实施救助,也得在制度范围之内,哪怕对社会贡献再大的英雄,也不该享有“超公民”待遇,不可能大包大揽。媒体不从社会大局着眼、一味追求新闻关注度,引来民怨沸腾,加重了不明真相者对政府的信任危机。如此草率的“先斩后奏”式报道,明显缺乏职业职责的立场和胸怀,是不负责任、没有社会担当的行为——让人难过。
当然,在社会整体信任缺失的语境下,一人有难,首先相信人间有真情相帮。这是对的,老百姓很感性,他们的爱心实施是患者“我相信报社”的逻辑基础。当然,不相信政府,会让政府很难过。于是,很快就会有实质性的救助——从治疗到费用,甚至可能直至兜底揽入怀中。这是很多人最希望看到的结果。但这还真不值得庆幸,果真这样,倒是“让人听着难过”:如果“捐献器官”是患者因媒体的“功德”而做出的“功利”回应,那就将爱心自愿变成了爱心有偿——让人难过;那些没有如此“英雄”的病人——那是多么庞大的数字!因为没有可资炫耀的资本,注定得不到媒体关注——让人难过……而医疗救助制度等的不完善,以及制度可能被随意揉捏的难过,才是最大的难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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