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明祭祖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,自2008年起,国家规定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,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祭奠需求的重视,对民族传统文化习俗的尊重。清明期间人流、车流急剧增加,交通工具紧张,各种车辆纷纷上路载客,交通形势更加繁杂,交通安全隐患极大。为切实加强我市清明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我市清明期间道路交通安全、有序、畅通,日前,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发出致全市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,友情提示: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注意交通安全,清明节期间出行,请勿酒后驾驶、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、农用拖拉机以及超员车辆,文明祭祖、平安出行。
同时提请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章守法,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服从公安交巡警部门指挥与管理。要杜绝超速、超员、疲劳驾驶、中途上下客等违法行为;杜绝低速载货汽车、拖拉机、农用车载人,酒后、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。
[作者:仪宣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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