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提示:近日,为做好长江禁渔期间渔民生活保障工作,市民政局、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,决定发放2018年长江禁渔期间渔民补贴。
近日,为做好长江禁渔期间渔民生活保障工作,市民政局、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,决定发放2018年长江禁渔期间渔民补贴。
近年来,我市高度重视长江禁渔期渔民补助工作,按照要求自2002年起,连续17年在长江流域春季禁渔期间为渔民发放生活补贴。此次渔民补贴发放的对象为持有市农委核发专业捕捞证的渔民,全市共计25户家庭,50个劳动力。渔民补贴补助时间为4个月,补助标准参照城镇低保标准执行,共计发放补助金12万元。
下一步,市民政局将联合财政局督促有关单位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,确保补贴资金能及时发放到渔民手中。
[作者:民政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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