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仪征棚户区(城中村)改造项目的推进,8月10日上午,《市人民政府关于前进路区域、大码头区域、五一奎楼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》以及三个区域的《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》,正式对外张贴公示。
8月10日上午,在真州镇分指挥部大市工作组,市房屋征收办的工作人员正在将《市人民政府关于前进路区域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》以及《前进路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》,张贴上墙。除大市工作组办公地点以外,征收决定还张贴在了该区域的多个明显位置,被征收人可以前去了解相关情况。
仪征市房屋征收办唐昊:市政府于8月10号发布征收决定,前进路征收决定,意味着前进路区域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式进入签约谈判阶段。
据了解,本次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方案对征收范围、征收实施时间、房屋征收签约时间及搬迁时限、征收补偿政策、补偿内容、住房保障、不履行市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的处理方法等,进行了详细说明。同时也注重强调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、威胁等非法方式强迫被征收人搬迁;被征收人也不得采取暴力、威胁等方式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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