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八)》、《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》以及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》、省人社厅《关于建立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的意见》等规定,日前,仪征市人社局通报2016我市两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。
●2016年9月26日,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,称位于大仪镇大巷村的仪征市木易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。经查,仪征市木易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双,共拖欠13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24800元。2016年12月16日,市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。
●2016年8月22日,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,称真州镇奎光沐浴休闲会所拖欠劳动报酬。经查,真州镇奎光沐浴休闲会所法定代表人为张春武,共拖欠24名劳动者劳动报酬210014元。2016年9月22日,市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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