处罚现场。
11月10日下午3点许扬州一位私家车车主夏先生,为了让新轿车提高动力,在高速上超速20%行驶,被扬州市高速交警一大队处罚200元记6分。
据夏先生介绍:他9月份购买了一辆大众轿车,因为车辆磨合期3000公里到期,听说新车到了磨合期必须在高速上加速行驶,这样能让轿车提高动力,10日下午就专门从高速杭集入口驶向G40高速,通过高速加速行驶后下高速。
G40高速最高时速是100码。扬州市高速交警一大队巡逻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该轿车车速达到123码,已经超速20%。通过电台通知G40高速扬州南绕城收费站值班民警,夏先生通过收费站时被执勤民警将其查扣。由于夏先生车速超过百分之二十未达到百分之五十,给予其200元罚款记6分处罚。同时对其进行教育批评,夏先生当场也认识到错误接受处罚。民警提醒广大私家车车主安全行驶放在第一位,不要只顾个人利益而将安全抛在脑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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